我省启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核查工作

11.08.2017  17:56

为切实解决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时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落到实处,8月10日,安徽省召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责任追究核查工作,会议由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汪莹纯主持。此次核查工作由省环保厅负责牵头,省住建、水利、国土等部门派员参与,共分为5个核查小组,组长由省环保厅现任厅级领导担任。省监察厅高度重视,派5名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具体指导追责核查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追究目标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会议邀请省纪检监察人员对参与核查工作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专业知识培训。

会议要求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责任追究工作,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就是落实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严格追责程序,按照法定的权限、时间、程序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泄露核查信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三是统一追责尺度,根据被追责人员的主观认识、违法违纪情节以及环境损害程度,准确适用相关追责条款,制作问题清单、证据清单、问责清单、处理建议清单;四是把握工作导向,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通过责任追究有效提升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