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预算情况

16.05.2014  22:35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4 年预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制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省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协调管理省辖市环境保护部门领导班子,以及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省环境保护厅由厅本级和10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省环境监察局和省水环境保护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信息中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厅编制397人,目前在职371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121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坚定不移地抓好总量减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强化环评审批的倒逼机制,大力加强危险废物、重金属、化学品专项整治和辐射环境监管,保持环境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美好安徽”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省环境保护厅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25197.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3364.9万元,其他资金(含上年结余)安排1832.5万元。支出预算25197.4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725.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471.8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科学技术支出2627.8万元,占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6万元,占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4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21237.5万元,占84.3%,住房保障支出302.1万元,占1.2%。

 

附件:1.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表1安徽省环保厅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xls
附表2安徽省环保厅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xls
附表3安徽省环保厅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表4安徽省环保厅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附表5安徽省环保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