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环保局快速处理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13.05.2015  11:02

            5月8日3时许,六安市金寨县南溪镇丁埠村境内,合武高速武汉方向656Km处,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因受后车追尾,罐体的阀门损坏,所装载的苯乙烯发生泄漏。6时10分,市环保局接到金寨县环保局电话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因高速公路封闭,应急车道堵塞等原因,调查人员于9时10分到达事故现场时,事故车辆在完成对阀门的封堵后,已由高速交警及当地安监部门护送驶离事故现场,泄漏在路面的苯乙烯也由高速路政部门使用沙土吸附后清理完毕,并在金寨县环保局的安排下,将沙土送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到达事故现场时,当地下起了小雨,在此情况下,工作重点转向泄漏到路面雨水收集沟内的苯乙烯及高速公路路面冲刷雨水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调查处置。调查发现:事故现场前方为合武高速马家畈大桥,大桥左侧的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排放口排放的雨水中有泡沫,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排放的雨水在大桥的下方与河水混合后,进入梅山水库上游支流;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排放口南侧有居民一户。为调查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所含有的苯乙烯浓度及对附近水体造成影响,监测人员对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排放口排放的雨水采取了水样(以下简称1#点),并在高速公路路面雨水进入河流处下游40米处(以下简称2#点)、1500米处分别采取了水样(以下简称3#点)。
            针对调查发现问题,调查组当即采取措施:①要求当地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高速公路路面雨水进入河流处,使用稻草等物体对雨水中漂浮的有害物质进行过滤拦截;②县环保局安排监测人员每日对路面雨水及河流水体进行采取,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体污染情况;③南溪镇政府负责对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排放口南侧的一户居民进行临时撤离;④考虑到高速公路路面雨水排放口下游1500米内有当地居民零散的饮用水取水点,为防止出现意外,立即停止在此范围内的取水活动,居民的生活用水由南溪镇政府妥善安排。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5月8日的监测结果,1#点采取的水样中苯乙烯浓度为347.7mg/L、2#点采取的水样中苯乙烯浓度为3.9mg/L、3#点采取的水样中苯乙烯浓度为0.06mg/L,全部超出0.02的地表水标准;5月9日的跟踪监测中当地天气转晴,无路面雨水,2#点采取的水样中苯乙烯浓度为0.018mg/L、3#点采取的水样中苯乙烯浓度为0.0002Lmg/L,监测人员同时在下游的丁埠小街小河桥处取样结果为0.0002Lmg/L,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地表水标准。
            截止5月10日,事故车辆运输的苯乙烯已在当地安监部门的监督下由运输公司调来罐车倒罐转移;通过连续二日的跟踪监测,事故对当地水体环境造成的影响已以基本消除,事故未在当地造成恐慌现象,周围群众的生活未受较大影响。本次事件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