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北京治污重“罚”也重“奖”
01.07.2014 10:5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鼓励企业用最好最干净的技术,只有最低标准的惩罚措施是显然不够的,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励措施,企业也就没有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推动力。”中国人民大学环境金融学院教授蓝虹建议,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投入技术后达到节能较高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也可以成立减排奖励基金,激励企业去使用更高更好的技术减排。
实际上,此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实施对节能完成情况较好企业的奖励制度了。而去年我国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也明确,要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这一规定使得领跑者制度从节能领域扩展到了污染防治领域,其外延得到了进一步扩充。(记者蒋梦惟)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7.2014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