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视频会议
1月18日下午,省环保厅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环保部关于排污许可制工作有关要求,部署我省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正式启动我省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省环保厅厅长汪莹纯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厅长贺泽群作具体工作部署。
汪莹纯厅长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排污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根据环保部有关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汪莹纯厅长强调,做好排污许可制贯彻落实工作要明晰企业和环保部门责任。企业须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信息公开”。市县环保部门要担负起核发与监管责任,对企业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同时,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贺泽群副厅长对全省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他指出,各市环保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确定承办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实施准备,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限、核发机关和申请程序。我省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为各设区市环保局。各市环保局要加强宣传与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加强审核把关,按照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规范,结合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功能目标,科学核定排污许可事项。
会上,合肥、淮南、宿州三市环保局就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准备情况作了典型发言。
省环保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部门负责人以及火电、造纸企业代表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