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厅长汪莹纯来宜调研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
4月18日,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汪莹纯率省环保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安庆市调研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君毅参加调研座谈会。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和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区环保局局长参加座谈。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省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属地环境执法。
会上,安庆市环保局汇报了市、县两级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与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如何统一职能界定和机构设置,如何强化开发区和乡镇环保职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汪莹纯厅长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这是党中央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是改革环境治理的基础制度;二要抓住改革机遇,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三要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改革过程中的思想顾虑,做好环保职能不弱化、编制不减少、人员待遇不降低;四要加强环境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环境违法成本远远高于环境守法成本。
张君毅副市长表示,安庆市全力支持环保垂管改革工作,将按省委省政府改革方案,全力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