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龄委员:“舌尖上”的安全应从“田头”抓起

13.03.2015  04:24

  中安在线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安全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今年两会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仍然是全国政协委员王鹤龄关注的重点。

  经过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相关调研,王鹤龄认为,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县级监管机构不健全。“安徽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监管体系。从统计情况看,目前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基本健全,但由于受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目前全省尚有30%的县区没有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无固定专职监管人员,大多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主要由农技推广中心和农业执法大队承担,尚未形成统一领导与协调的监管体制,很难发挥综合协调与牵头作用。”王鹤龄说,全省乡镇监管站也普遍缺乏管理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监管服务职责不能有效落实。“大多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三者关系没有理顺,不能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安徽是农业大省,虽然各地都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但仍有1/3左右的县区没有将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大部分乡镇站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的也只是一次性专项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投入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王鹤龄在提案中指出,“此外,县级农产品检测能力明显不足,只是以快速检测为主,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从县级检测站建设与管理情况看,重项目、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维护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县区检测站建好后,由于经费无保障,运行工作受到影响。”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王鹤龄建议加强县级机构建设和乡镇站管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整个监管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是理顺行政关系、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乡镇监管站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要改善服务手段,三是要对乡镇监管站和监管人员进行考核。”

  除了建议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在安排财政支农项目上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倾斜、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外,王鹤龄还建议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制度创新,“重点是理清监管、执法、检测三者之间关系、落实绩效考评制度”。(记者 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