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公平正义的责任大于天
为追求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他一直坚守着这个信念。王林,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安徽大学金融管理专业,同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军天湖监狱中队长,获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个别教育能手”、“优秀管教员”荣誉。1998年调入肥西法院工作,十五年来,凭借自己的不懈努力与坚持,他从一个法律门外汉成长为一名精通法律业务的骨干,多次被评为肥西县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并荣获肥西县“维稳先进个人”。
进入法院工作后,他深知干一行爱一行的道理,更深知干一行必须会一行、精一行。在日常工作中,他不仅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办案经验,更刻苦勤奋地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几年下来,他不仅取得法律本科文凭,还于1999年取得初任法官资格。自2001年正式审理案件以来,每年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均超100件。在办案中,他注重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两高一低,即调撤率高、上诉率低、上诉案件维持率高。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绝大多数民商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法庭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的第一站,更是一线中的一线。王林有近十年是在基层法庭工作,目前仍每天奔走在农村的乡间小路,忙碌于送达、调解,化解百姓的“家长里短”。对此他有自己最深刻的理解:“虽然我也有各种困难,甚至是难以克服的困难,但群众的事没有小事。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排解群众难题,群众需要基层法庭的存在,我们就必须支撑起基层法庭的这片天空”。无论寒冬酷暑、往返劳顿,他仍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奋斗在基层法庭第一线。
二、善做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2009年因工作需要,他调任山南法庭副庭长。在审理案件中,他既坚持依法办案,更注重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人性的温暖。他年均结案100件以上,调撤率60%,结案率100%;今年已审结案件125件,调撤案件79件,调撤率63%。多年来,他案结事了效果好,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成为众多法官的楷模。案件当事人为表示感谢,给山南法庭赠送了多面锦旗。
三、维护一方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山南法庭辖花岗镇、柿树岗乡、山南镇,地处全国农村改革开放大包干发源地山南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矛盾不断涌现,各类经济纠纷日益增多,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2012年农历腊月廿六,某开发商在山南镇开发的住宅小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堵门堵路,造成干道公路交通受阻。他与山南镇政府工作人员一道,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农民工走法律途经维权。紧接着他加班加点,快审快结,同时做通开发商的工作,在农历2013年春节前,让几百名农民工拿到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使一场可能升级的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发状态。
作为一名法官,他深深得懂得,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仅仅是治标,根本地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这样社会便更和谐了。他不仅利用每一起案件向当事人解读相关的法律知识,平时也从不放过每次去村委、社区办案的机会,宣传法律知识。2013年他被山南镇党委、山南镇政府评为综治普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