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荣玉:用医保差异化支付引导分级诊疗

06.03.2017  07:05

  刘荣玉委员接受采访

   中安在线北京讯 让不同程度的疾病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中完成的“分级诊疗”,是医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卫计委表示,2017年,85%以上的地市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的目标。今年“两会”,长期关注医改的全国政协委员刘荣玉带来了《关于加快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议》,为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建言。

  一般的小毛病在社区或者乡镇医院完成治疗,多数大的疾病在县级医院完成治疗,只有少数疑难杂症才允许在顶级医院治疗,这是分级诊疗的政策目标。刘荣玉认为,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完善及出台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刘荣玉说,老百姓习惯于不管大病小病,一窝蜂往大医院跑,“实施分级诊疗,就是为了让多数病人在县级或基层医院完成诊疗,但如果医院之间缺乏分工协作的质量控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没有配套的措施和奖励机制支撑,还是会影响各级医院转诊的积极性。

  刘荣玉认为,目前分级诊疗制度还不完善。首先,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没有明确规定,各级医院都开展普通门诊服务,双向转诊缺乏明确的转诊程序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医院基本药物制度不完善等影响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同时,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落后,多数医师对平台操作不熟悉,使得信息平台利用率低,且平台系统维护滞后,弱化了平台的协同作用。

  为此,刘荣玉建议,建立分工明确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医疗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让医院间发挥各自优势,三级医疗机构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的救治层医师培训;二级医疗机构优化结构,改造成‘大专科、小综合’医院或慢病专科医院,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急危重症抢救及疑难杂症患者的上转工作;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则提供‘常慢多’病的首诊、分诊、慢病管理和预防、老年病长期护理等服务。

  “通过医保制度引导分级诊疗”,刘荣玉建议,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准入门槛、报销比例,制定好医疗费用“分级”定价。同时,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落实县级医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资金扶持,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通过义诊、讲座、健康教育咨询、社区宣传展板等形式,宣传“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科学就医观念。(特派记者 彭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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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