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

10.02.2015  07:20

  记者2月9日从省医改办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医保管理制度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省级各项改革举措。与此同时,5个相关配套文件也出台。这标志着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

  以省为单位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并率先取得突破,将对全国医改产生较大的示范与推动作用。经过调研,国家医改领导小组确定安徽、江苏、福建、青海为首批4个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希望试点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安徽省深化医改试点工作,将以“坚持公益方向,落实政府责任;坚持整体联动,统筹协调推进;坚持重点突破,创新体制机制”为基本思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重点完成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运行质量监管、探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药品采购供应制度改革、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等11项工作任务。此次首批出台的5个配套文件,分别对理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深化基层医改、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等进行安排部署。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 4月1日起,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在内的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省属医院CT等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同步提高长期偏低的护理费、手术费等,建立起充分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城市公立医院设立普通、专家、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对不同级别医院实行分级定价,市、县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下放到市级管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各级政府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绩效制度。到2017年,全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重控制在40%以下。

  改革中,安徽将通过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医疗联合体、推广全科服务等措施,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同时,逐步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大病保障与大病保险,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并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到2017年,公立医院50%以上的患者将实现按病种付费。

  按照部署,2017年安徽将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评论:百姓关切就是医改方向

  省政府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拉开了新一轮医改大幕。

  从基层医改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到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我省医改自2009年启动以来,已走过5年历程。5年来,在回归公益性的导向下,我省着力突破“以药养医”的利益固化藩篱,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一些关键环节、关键问题上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医改提供了有益经验,越来越多的医改成果正惠及更多的百姓。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与社会期待、人民群众感受以及改革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影响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待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在城市大医院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

  百姓关切就是医改着力方向。公立医院改革是社会关注的聚焦点,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集结点,也是人民群众看大病、解难症的“主心骨”,地位十分重要,事关医改全局。推进新一轮医改,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强化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围绕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入市场机制,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人心齐,泰山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难度再大,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敢啃“硬骨头”,按照新一轮医改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组织实施,就没有攻不下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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