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裸奔” “冷水团”并非无险可保
价值数亿元的虾夷扇贝因“冷水团”被核销处理,獐子岛三季度业绩因此变脸成8亿巨亏。面对如此天灾,獐子岛拿不出一张能覆盖风险的保单。
专家认为,獐子岛缺乏足够风险意识,“冷水团”并非一定不可投保,其在大笔投入前应主动接触保险公司,就这一特别产品和特别风险进行投保。不过,国内渔业保险发展缓慢,水产养殖领域保险赔付率高、定损难、纠纷多的问题仍然存在。
灾害未获承保 虾夷扇贝“裸奔”
10月30日,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受北黄海冷水团异常这一灾害的影响,公司对2011年和2012年底播的105万亩海域的虾夷扇贝进行核销或计提减值准备的处理,合计将影响三季度利润7.6亿元。正因此,公司前三季的业绩“大变脸”,由上半年的盈利近五千万,变为亏损近八个亿。
但面对这一“天灾”,獐子岛拿不出一张能覆盖风险的保单。根据公开资料,獐子岛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7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以风力指数作为承保理赔依据的创新型保险产品。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彼时表示,“风力指数保险为獐子岛集团在大连长海、山东荣成和山东长岛的海珍品增养殖海域提供了总额高达4亿元的风险保障。”
不过,对于此次的冷水团异常灾害,獐子岛称,由于目前我国农业类的相关保险承保的范围非常有限,诸如寒潮、冷水团异常、敌害繁衍等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均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此次受灾海域不在保险范围内。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受灾不在保险范围内。
但是,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獐子岛获赔并非没有先例。根据公司此前公告,2011年第5号强热带风暴“米雷”及第9号强热带风暴“梅花”致使公司下属荣成公司财产遭严重损失,经公司与保险公司委托的公估公司共同对受损财产盘点、核查确认,荣成公司受两次台风影响损失金额合计为1.06亿元。根据相关约定,荣成公司对应的养殖产品保险总额为2765.05万元,公司实际收到保险赔付总额为512.72万元。
事实上,早在2008年6月,獐子岛曾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签署了我国第一份水产养殖保险协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原秘书长孙颖士表示,辽宁省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的底播养殖保险主要保障扇贝、海参、海胆等品种,保额1亿元,涉及獐子岛集团在辽宁、山东和福建三个省的养殖区域。
专家:“冷水团”并非无险可保
但是,对于这场导致业绩大变脸的“冷水团”,獐子岛却没有未雨绸缪。对此专家表示,渔业保险发展缓慢,保险公司展业谨慎固然是一大原因,但獐子岛本身缺乏风险意识的问题更值得关注。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涉足养殖险这块非常谨慎,因为风险非常大,一旦出了问题就面临大额的赔款”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系教授徐文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所以在獐子岛事件中,让保险公司主动提出要承保冷水团这么细节且具有一定风险的险种是不可能的。”
徐文虎说,因此需要獐子岛自身提高风险意识,在大笔投入前应主动接触保险公司,就这一特别产品和特别风险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再根据风险情况设定费率,之后再进行具体签署。“其实,水产养殖业发生所谓“绝产”的概率并没有那么高,从风控而言对保险公司也没有那么糟糕,因此只要獐子岛提前和保险公司沟通,这种情况是有可能避免的。”
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教授郑伟对记者表示,在獐子岛事件中,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冷水团是否应该属于承保范围以内,这是纯粹的市场行为。其次,按道理来说只要獐子岛愿意投保,保险公司理论上是可以接受保险的,但具体还要看獐子岛和保险公司的协议是如何规定的。“海产养殖相对比较特殊,但是,如果寒潮、冷水团异常、敌害繁衍等风险是獐子岛的养殖产品存活所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风险,那么,不管是獐子岛没有投保这件事,还是这些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以内这件事,都显得非常奇怪。”郑伟说。
渔业保险发展仍滞后
国内农业保险规模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位列亚洲第一,是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国内已经有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太保财险、平安财险、阳光财险、中航安盟、安邦财险等数十家公司获得农险经营资格。不过,作为农业保险范围内的渔业保险却发展滞后,仍是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一块“心病”。
“中国在世界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尤其是海洋性自然灾害严重危害生产安全。水产养殖是受自然灾害、疾病、污染、人为偷盗等综合风险影响最多的一个产业,然而这样一个产业的生产风险转移不出去,风险管理严重落后。”孙颖士表示,“据我们了解,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补偿微乎其微,发生自然灾害都是靠政府的救济,一旦遇到灾害,就很难恢复生产。”
事实上,渔业保险的探索从未间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农业部合作率先开办水产养殖保险。但经营情况并不理想,1982年到1995年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水产养殖保险完成保费112万美元,同期赔付达到220万美元,赔付率高达197%。此后,保险公司对水产养殖保险采取了慎重开展的态度,逐渐停止了全国性的水产养殖保险业务。
对于商业保险公司全面从水产养殖领域撤出。孙颖士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是赔付率太高;二是定损太难,专业性很强,道德风险很难控制,整个生产过程需要有详细的记录,但很多养殖业者做不到;三是纠纷很多。“诸多原因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太高,加上人才流失,新的险种没有及时开发,信息闭塞,政策跟不上,保险公司无利可图,望水生畏。”他说。
不过,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业的蓬勃发展,保险需求日益旺盛,一些保险机构也在尝试重新开办水产养殖保险业务,目前,从保险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商业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两种形式。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渔业保险的开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尤其是在水产养殖业,企业出了一个看似可以保险的产品,但对于保障水平和可承保范围都不懂,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中介公司介入,负责代表养殖企业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和交涉。这也是现在中国保险业必须要发展起来的一项业务。” 徐文虎表示。
此外,再保险的问题也难以逾越。“渔业互保协会不能把一个亿的风险自己扛,但是在国内,分保基本找不到,国内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没有信心。没办法,只有找国外的保险公司,” 孙颖士表示,在承保獐子岛1亿保单的时候,不得不从国外找到了英国RSA保险公司和韦莱保险经纪公司,由于他们在养殖保险方面有很多成功经验,所以提供再保险的同时,给协会提供了条款等技术服务。
不仅如此,政策的支撑也是渔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促进剂。郑伟说,从国际惯例来说,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性补贴或是税收优惠都是通行做法,因为农险不确定性很大,完全通过市场行为来推广会非常困难。而在政府的支持下,保险公司可以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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