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男子多次猥亵女童 赔偿5万元获刑3年
28.07.2016 03:08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芜湖繁昌县的古某某多次对9岁的女童小玲实施猥亵行为,案发后他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赔偿五万元,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近日,繁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5年12月份的一天,古某某在繁昌县荻港镇一菜园地里小便时,看到独自一人来菜园玩耍的小玲,小玲看到古某某小便,随后离开了菜园。一星期后,古某某又到菜园地小便,小玲带着几条狗来菜园地玩,古某某看到小玲后,随即产生了性冲动,并猥亵了小玲。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只要古某某在菜园地小便时看到小玲,都会对小玲实施猥亵行为。
小玲家人通过邻居知晓情况后,打电话报了警,2016年2月,古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古某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小玲的监护人对古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某为满足自己的性欲,用淫秽下流的方式猥亵儿童,侵害儿童身心健康,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古某某猥亵不满10周岁的女童,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古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原标题:男子多次猥亵女童 赔偿被害人五万元获刑三年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28.07.2016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