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街道侵权 业委会委员败诉
16.05.2016 20:29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2015年4月,合肥市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在辖区芜湖路上一小区内张贴公告,对小区部分业主提出的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开展投票表决,其中张君(化名)就是其中的一名业委会委员。看到公告后,张君一纸诉状将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称对方侵犯其名誉权。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张君败诉。
张君诉称,他是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14日,他发现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内容主要为要求罢免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其中他就在内。张君认为,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在小区内张贴公告公然进行投票等活动,构成污蔑、诋毁他的名誉。张君要求芜湖路街道办事处在小区内向他书面张贴公告进行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芜湖路街道办事处称:他们并未编造事实,也未公然侮辱、诽谤,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包河区法院查明,《公告》内容基本属实,不构成对张君的名誉侵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君诉讼请求。张君之后进行上诉。近日,合肥市中院二审判定维持原判。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张剑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16.05.20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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