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特种行业管理条例 执业不规范可打110报警

26.09.2014  22:12

  中安在线讯 今后,经营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的,都将持特种行业许可证方能“上岗”。9月26日下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14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于旅馆、公章刻制、典当、拍卖等九大行业,进行明确的规范。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条例,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拍卖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寄卖业,旧机动车、旧移动电话、旧电脑灯旧货交易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租赁业,金银首饰加工也,开锁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等11大类。

  条例规定了特种行业特殊的准入条件,经营特种行业的企业和个体户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必要的财务保管设备和治安防范设施,有依法需要配置的身份识别系统、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企业还要有设立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或者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等,有健全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对于经营旅馆业、典当业和公章刻制业的,依法实施许可管理,明确应该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而后9类特种行业,则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应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由公安机关将备案的企业和个体户名单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治安责任方面,根据规定,旅馆业、典当业、寄卖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特种行业的经营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厅、主要通道和保管库房以及停车场等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典当业经营者应当将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2个月以上,其他特种行业治安责任人应当将视频监控录像资料留存1个月以上。

  此外,条例中还规定,旅馆业经营者应当建立访客提醒制度。对零时尚未离开旅馆的访客,服务人员应当提醒访客离开,或者按照规定对访客进行住宿登记。对于公章刻制业要求不得自行留样、仿制。开锁业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明,现场开锁时,应当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由委托开锁人、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留存备查。

  特种行业如果未按照规定采集、上传或者报送有关人员与物品信息,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设备、未按照规定登记服务对象及相关物品信息,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祁述志表示,条例出台后,公安系统将对全省特种行业进行一次治安检查,根据条例规定,查找隐患。待条例正式实施后,将开展全面检查,对于执业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规范,将进行处罚。

  此外,如果公民在生活中发现相关企业违规操作,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编辑短信12110进行举报,也可以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