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通知:下调一般工商业高峰用电价格

03.01.2018  19:15

今年1日起,我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高峰时段电价下调。省物价局发布数据显示,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高峰时段用电成本约3亿元。

去年12月29日,省物价局发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相关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下调高峰(含7~9月份)时段电价上浮幅度2个百分点。将高峰时段电价上浮幅度由55%下调为53%,其中7~9月份上浮幅度由65%下调为63%。低谷时段电价下浮幅度41%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