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拟处罚小区乱停车现象

14.11.2014  09:38

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甚至堵住了公共道路,物业却因没有执法权而束手无策,住宅小区内因停车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郑高潮代表建议,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制定住宅小区停车规范、更新改造停车设施。对此,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回复称,我省将加快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鼓励开发商建设立体停车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望进入小区内执法。

城管交警可能进小区

今年3月1日起,《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正式施行,《标准》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住宅区物业服务时,要加强车辆管理。不过,住宅小区内一些业主存在乱停乱放车辆,甚至违规行驶行为,而物业服务企业只能规劝,并无执法权,为此常常发生矛盾纠纷。

据悉,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已在调研论证,推进公共管理服务进社区,拟在修订《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时增加相应条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入住宅区执法,将有利于住宅区车辆规范管理。

建停车楼不算容积率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研究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停车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主体责任。对居住区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地下商场和非人防部分地下车库(位),且未计入房价的,允许建设单位开发企业依法办理预(销)售,依法办理产权登记。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地面停车设施(如停车楼、立体车库等),其形成的房屋面积部分可不纳入所在小区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老旧居住区停车设施滞后、停车位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我省将在编制审批新建小区规划时,将周边的老旧小区停车情况一并予以统筹考虑。此外,在老旧居住区更新改造中,整合有效空间环境资源,增加配建停车位。

停车位收费将再调整

有的小区虽然地下停车位充裕,但很多业主为了自己方便,或者碍于地下车库收费比较高等原因,不愿租停地下车位,导致小区地面车位紧张,出现了乱停乱放、争抢地面车位等现象。

对此,省住建厅将建议物价部门对小区停车等物业服务项目收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调整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位收费标准,引导业主下地下车库停车,提高小区内车位使用率,减少地面停车压力。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增设照明、监控等安保设施,切实保证地下车库管理的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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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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