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物业公摊电费涨了20倍 业主拒交费被断电

02.09.2014  05:51

  昨日上午,在合作化路合安大厦10楼办公的陈先生反映,当天上午整个10楼公司的办公场所被物业强行断电。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合安大厦10楼,此时该公司内部员工正在上班,但是不管是电脑、饮水机都无法使用,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 “停电以后我们就把电费这一项打款了,但是电还是没送。 ”据陈先生称,这一层楼都是该公司的房产,由合作化南路社居委下属的蜀香物业管理。该物业去年7月份入驻,之后多项规定让业主不满。首当其冲的就是公摊电费的问题。记者在该公司的电费单上看到,去年五、六月份的电损(公摊)指数为7度和9度,而今年1月份的单子上公摊指数高达149度,最高相差20倍。陈先生说,“我们也承认,自己欠了小半年的物业费没交,那也是因为对服务不满。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合作化南路社居委的宋主任。他表示,该公司欠了5个月的物业费及电费,因此才做出断电决定。针对业主关于公摊费用的质疑,他表示,蜀香物业入驻后对水泵等仪器进行了修整,设备增加自然公共耗能就增大,已经向业主说明。“我现在没收到打款信息,对方应该把拖欠的物业费交齐后才能送电。 ”当天下午,记者接到该社居委反馈称,双方“已经协调好了”。记者此后也从业主处得知,下午电已经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