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版权产业要改变“窃书不算偷”的观念

18.09.2014  13:39
      “《孔乙己》里的那句‘窃书不算偷’,是长久以来的老观念了。在版权领域被理解为,偷实物算偷,偷观念就不算偷。这是导致当前网络非法转载问题依然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发展版权产业,必须要改变这一观念。”17日,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分析当前版权工作存在的问题时表示。
  针对这一问题,于慈珂表示,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强与版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全社会知道知识和创意是有价的。同时,加强各种版权社会服务工作,比如版权集体管理、版权交易评估、作品登记等,让每一个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都意识到版权的价值。
  据悉,作品登记作为基础性版权社会服务工作,近年来成绩显著,去年全国作品登记数量突破100万件。于慈珂提出,目前,作品登记仍然存在各地版权增长数量不均衡、登记作品质量不高、重复登记现象增多等问题,这都是下一步要着力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