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中国国土资源报2版:安徽分级管理非煤矿山

19.09.2014  16:36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记者近日从安徽省相关部门获悉,依据《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将对非煤矿山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管理将矿山分为A、B、C、D4个等级,分别代表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最高风险。A、B级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C、D级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分级管理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为依据,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分级,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经认定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的为A级企业,以此类推,未取得质量标准化等级、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证照不全及有其他安全隐患的企业纳入D级企业进行管理。

  据悉,企业分级监管情况还被列入政府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分级结果作为保险、银行证券等单位对非煤矿山企业财产、信用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