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田地质局原处长出狱不足一年 存在漏罪再受审
29.04.2015 13:20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因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安徽省煤田地质局资产财务处原处长嵇学东曾被判有期徒刑7年。昨日,他被带上合肥中院受审,仍被指控受贿罪。
嵇学东,现年51岁,2008年因犯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带走调查,在侦查和审判阶段未如实交待。2014年7月27日,嵇学东刑满释放,同年10月,因有漏罪再次被检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久后被刑拘。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5年,嵇学东接受某银行蚌埠市南岗支行行长田某请托,将省煤田地质局1亿元左右的资金存入该行,行长送给他1万元;此后类似行为越来越多,2006年分别收受某银行两支行行长请托,将省煤田地质局大额存贷款业务放在指定银行办理,两行长送给他4万元现金及价值14.3万元的福克斯轿车。
检察机关发现,嵇学东还接受了蚌埠某担保公司经理的请托,为该公司经营省煤田地质局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事宜给予帮助,嵇学东收受8万元。不久,其又接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委托,收受感谢费2万元。
昨天受审时,嵇学东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案情复杂,案件未当庭宣判。
合中法 本报首席记者 袁星红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29.04.201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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