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院成果《烟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07.01.2015  03:01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月7日讯     2014年12月28日,烟台市政府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审议规划院编制完成的《烟台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会议邀请了国家林业局宣传办、速丰办、城市森林研究中心、设计院以及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和山东省林业厅等单位的专家。烟台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重点局、交通局、公路局、环保局、规划局以及各区(市、县)政府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张煜星总工率领规划院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院编制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的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烟台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现状、问题及可达性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烟台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市域自然资源本底、社会经济特点和人文历史积淀,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符合森林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总体规划》提出的“山海森林城市、闲适魅力烟台”的建设理念和“一核引领、两带围合、三区支撑、三网罗织、五廊纵横、多点增彩”的总体布局,充分体现了烟台市的生态区位特点和打造国际滨海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定位,对推动烟台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总体规划》对照林业行业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从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森林文化体系和森林支撑体系四个方面,对烟台森林城市建设做出的重点工程安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总体规划》,并建议规划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程序报批实施。(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