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烔炀镇农村低保实施分类施保救助

19.08.2014  13:19

      根据《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分类施保的条件,我镇认真对照执行,做到分类准确,标准得当,保障到位。从今年8月开始,农村低保对象将分A类、B类、C类,实行分类施保。

      A类人员包括:“三无”、重病、重残、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

      B类人员包括:60岁以上老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单亲(家庭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患有慢性病人员、低收入家庭中大病、重残人员。

      C类人员: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下没有病残的家庭人员。

      对于A类和B类人员实行分类施保,C类人员只实行差额救助。镇村低保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每户人员详细档案资料,核对信息。据统计我镇农村低保A类人员727户,B类人员221户,C类人员57户,8月人均救助158元。按照类别分类救助,特困家庭救助标准提高。

( 来源:巢湖烔炀镇信息站  作者:颜海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