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第一季度审判工作 “开门红”

06.04.2016  16:44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实现了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第一季度共受理各类案件769件,旧存970件,结案941件,未结案件798件,同比分别上升41%、860%、220%和127%,在案件量猛增的情况下,全面实现收、结案平衡,为全年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面对“案多人少”的困难,该院并没有人为的控制立案,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坚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二是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破解案件剧增难题。扎实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行案件法官负责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平衡办案任务工作机制,实行院领导办案和均衡分案制度,院长带头办理了全院今年第一个案件;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区委、区人大的支持,在去年对17人次晋级晋职和部分人员轮岗交流的基础上,提名任命了四名审判员,已考察拟提拔一位党组成员和一名副科级审判员,提高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多次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困难,补充招录9名书记员。

  三是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健全机制,落实任务,形成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亲自抓,庭长认真管,审管办督促,法官协调的工作格局。每月对收结案状况和审判绩效等进行分析梳理,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切实杜绝把审判管理流于形式。依托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立案、排期、公告、鉴定、开庭、送达等节点监控,以案件管理系统平台为枢纽,重点环节重点抓,助推审判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实现了审判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四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保障公正廉洁司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紧盯年节假期,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变化,严肃工作纪律,始终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目前,全院干警工作热情高涨,“五加二”、“白加黑”现象普遍存在,促进各项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