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精准落实教育民生工程惠及莘莘学子
2015年是民生工程“提质增效”年,烈山区教育民生工程多项标准也相应提高,老百姓享受到了更大的实惠,实实在在的分享了教育公平的成果。
今年,烈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年公用经费基础定额由小学585元、初中785元提高到小学625元、初中825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调整为2000元。从2011年起,烈山区对贫困寄宿生每人每年追加100元,进一步改善了学生的伙食水平。
为畅通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信息渠道,烈山区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经费管理情况等上级要求报送的材料,各学校都实行了财务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了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的财务管理体系,明确权限和职责,设立了相互牵制机制。各校都制定了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寄宿制学校还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办法,确保真正困难的学生受到资助。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了政策吃透,实施快速、精准,效果明显。全年及时、足额拨付由中央、省、市、区等承担的中小学公用经费1242.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23.81万元,受益学生达365人次。
通过三级认定和公示,全区中职和普高实现了精准资助,全年共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6.4万元,受助64人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8.8万元,受助1288人次。中职学校全年免学费资金额达27.9万元,279人次从中受益。
民办学校也从教育民生工程中得到更大的实惠,全年通过打卡形式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免学杂费资金44.09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87万元,并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为促进教育均衡,对不足100人的23所学校按100人补齐补助资金63.38万元,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14.46万元,落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9万元。通过不懈努力,烈山区2015年教育民生工程完美收官。(特约通讯员:郭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