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法官妈妈”:用真挚“母爱”架起连心桥
人民网淮北6月10日电(胡磊)工作中,他们是一群奋斗在法务一线的工作者,工作外,他们是一群孩子的妈妈——烈山区法院的“法官妈妈”,成为当地很多留守儿童心中最神圣的妈妈形象。如今,这群“法官妈妈”的儿女队伍在不断壮大,“妈妈”们对他们的爱也更加浓烈了。这份真挚的爱,温暖了孩子,也温暖了法律外的社会。
一声“妈妈” 牵起一世亲情
烈山区法院的“法官妈妈”与孩子们的牵手,始于2007年一个偶然的机会。
烈山区地处山区与平原结合部,治安形势复杂,每年都有大量的司法案件。加上一些群众法制意识不强,对司法审判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法院的正常审判和执行容易产生误解。从2005年起,烈山区法院为了给辖区内群众普法,特别是关爱留守儿童,助力他们完成九年义务 教育 ,制定了由法院女法官组成爱心小组,结对帮扶贫困儿童的计划。
有了一定的基层走访基础后,这群女法官在进村入户工作受到百姓的欢迎。2007年,在古饶镇南元村的一次活动中,“法官妈妈”的称呼被叫开了。
女法官陈淑芳参加了当地的一个“爱心妈妈”一对一结对活动,在与留守儿童互动的过程中,大家玩得很开心。陈淑芳却在角落里听到了一个稚嫩的童声轻生问:“我能叫你妈妈吗?”循声望去,一个带着羞涩的姑娘用热切的眼神看着她。
“可以呀,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好宝贝!”陈淑芳抱着孩子亲了一下她的小脸说。没想到,这名留守女童高兴地见人就说:“我有妈妈了,我有法官妈妈了!”于是,在孩子们的眼中,烈山区法院的女法官们就成了他们的“法官妈妈”。
和陈淑芳一样,越来越多的女法官开始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关爱辖区内的留守儿童,“法官妈妈”便在群众中传开了。
冬季,到南元村为留守的孩子们送去围巾、手套、棉衣;春节,为赵滩村孩子送元宵、灯笼等节日礼物;节假日,接青谷小学、凤凰小学留守儿童到矿山博物馆参观,开阔了孩子们的眼界;“六一”,与结对孩子联欢,游相山……在“法官妈妈”的关爱下,这些留守儿童有了两个“妈妈”。孩子们都说“我妈妈不在家的时候,‘法官妈妈’就是我的妈妈,她们让我们有了家的温暖。” “留守儿童的亲情和关爱都很缺失。”法官韩秀华告诉记者,“我们能做的,就是送给她们爱,让孩子感受到爱。”
真诚关爱 让法律有了温度
如今,“法官妈妈”关爱留守儿童已经走过了近10年的历程,一些男法官也加入了她们的队伍,“法官妈妈”的关爱有了更坚实的臂膀,呵护着更多孩子的成长。
在很多涉法案件中,父母一时失足连累的是无辜的孩子,父母的错不能让孩子来承担!法律是刚性的,而“法官妈妈”们在法不容情的同时却做到法外有情,用心关注、呵护那些司法案件中涉及的幼小生命,用真情温暖群众。
家住烈山区宋疃镇的马小晴,如今已经大学毕业并且工作了,每到过年过节,她都会给她的“法官妈妈”们发一条祝福的短信,平时也会跟他们聊聊自己的工作和 生活 情况。
“这么多年了,和法官妈妈聊天,让我觉得生活得特别踏实。”马小晴告诉记者,自己非常感谢“法官妈妈”们对自己的帮助。
马小晴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再婚后把她扔给了80多岁的爷爷奶奶。生活困难的爷孙三人将父亲告上了法庭,索要抚养费。法院从快对此案进行审判,将其父亲强制执行。
马小晴的困境触动了“法官妈妈”。马小晴说:“我记得当时‘法官妈妈’主动给我捐款,牵头联系爱心企业资助我上学,还联系学校,免去我高中三年的学费。”经济问题得到缓解的小晴得以安心学习。2010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法院又给她筹集了8500元学费,送她踏进大学校门。
给孤儿送学习用品、解决生活难题;照料交通肇事犯不满周岁的孩子;引导贪污犯走出心理阴影……犯罪分子虽然可恶,但他们的孩子是无辜的。“法官妈妈”们用法律制裁触犯法律者,也用爱心温暖被审判者的孩子。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点滴汇聚起来的母爱,“法官妈妈”拾起孩子们“丢失”的母爱,让他们感受到了一份独特的温暖。
如今,在“法官妈妈”群体的牵引下,烈山区法院的工作有了很好的群众基础。“法官妈妈”关爱留守儿童,也让法官的形象不再神秘,村民们开始逐渐拉近与女法官的距离。每次“法官妈妈”们进村开展活动,村民们开始主动围上前来嘘寒问暖,搬过一个板凳,或递来一杯热茶,有时也会就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咨询一下。借此机会,法官们加强与老乡们的沟通联系,用身边的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双方关系融洽了,群众对法官和法院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