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突发地灾应急预案 强化各级政府应对地灾主体责任

17.03.2015  13:44
                  2015年3月17日 中国国土资源报 头版
       
        本报讯(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以进一步提高全省突发地灾预防和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明确,省政府成立省突发地灾应急指挥部,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分管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民政厅厅长及省军区、武警安徽省总队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省委宣传部、公安厅等23个部门或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灾应对工作。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本级突发地灾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突发地灾应对工作。
        《预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本级地灾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编制年度地灾防治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针对已查明地灾危险点、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方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地灾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地灾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