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应急Ⅳ级响应

26.06.2015  21:53
      6月26日傍晚,省气象局发布《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命令》,指出根据省气象台预报,未来3天(26日08时-29日08时)淮河中上游及江淮北部累计面雨量为80~100毫米。为此,省气象局自2015年6月26日20时起,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命令要求,一是省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合肥、六安、滁州、马鞍山、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市局立即进入气象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24小时局领导领班制度,并按照《安徽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其他单位加强监测、密切跟踪,根据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二是各单位要加强暴雨预报以及暴雨诱发的局地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以及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暴雨预报、警报和暴雨、雷电灾害预警信号,全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是在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向省局报送有关信息。(减灾处 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