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多举措救助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

18.09.2014  17:57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灵璧县采取多项举措,保障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建设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和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为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2012年,灵璧县建设了灵璧县流浪乞讨救助站,建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它的建成,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提供了保障,特别是站内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街面上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提供了生活、医疗、教育的场所。此外,灵璧县还建立了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对孤儿进行安置。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为未成年的安置和保护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证。
      二、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强迫未成年乞讨行为。今年以来,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多次对街面上利用乞讨进行诈骗行为进行拉网式巡查,共查处了3起利用未成年人乞讨行为,对组织者予以严厉处罚,把这些孩子用专车送到市救助站,让他们顺利返家。
      三、认真开展送孩子回家行动。对救助回家的孩子,不但亲自护送回家,还要求家庭和学校等要继续跟进,不但安排好孩子的基本生活,还要让他们上的起学,读得起书。绝不允许把他们再次推向社会流浪乞讨,甚至被坏人操纵,作为牟利的工具。
      四、建立举报和监督机制。为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民政局在主要街道设置了10多块指示牌,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和群众举报。对利用未成年恶意乞讨的,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都会及时介入予以处理,重拳出击,还社会一片净土,给孩子们一片蔚蓝的天空。

 

 

上报单位:灵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淳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