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低保规范化管理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灵璧县民政局不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不断加强政策宣传。扎实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印发低保政策宣传单3000余份,在县城人口集中处散发,政策知晓率大幅提升。充分利用村(居)委会宣传栏,及时将低保政策、低保对象信息、监督举报方式等进行全面公示,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使低保工作全面处于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下。依托乡镇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将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工作职责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更多更好地了解低保政策内容、办理流程以及监督举报渠道,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机制。对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核、重点抽查、举报必查的动态管理制度。2014年,通过对全县20个乡镇低保对象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将家庭经济明显好转、超出低保标准的家庭及时清退,将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因大病、因残等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力推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在强化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建立操作简便、高效快捷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跨部门、跨行业、多层次、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比对机制,有效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使低保认定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干部系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对象,严格按政策在县、乡镇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遏制“人情保”、“关系保”发生。
三是不断健全监督网络。通过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意见交流箱、民生短信、政务公开网站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不断健全监督网络。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上报单位:灵璧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