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法院为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
23.01.2015 12:4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1月20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会,为11位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30968.97元,这是该院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半月来的“首个成果”。
2012年12月26日起,李某等11人陆续到濉溪县某煤矿从事后勤、安保等职务,工作至2013年3月15日,期间未领取一分钱工资。2013年3月18日,李某等人向濉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后该煤矿不服仲裁向濉溪县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支付李某等11人330968.97元工资。后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11月11日,淮北市中院依法维持原判。但原告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李某等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4年12月29日依法扣划该煤矿账户资金。
近年来,濉溪县法院为清欠农民工工资开辟“绿色通道”,所有涉民工工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通过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举措,加大力度及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让每一位农民工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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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5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