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查处首例“黄牛买分卖分”案
02.02.2016 17:07
本文来源: 公安厅
皖HZ07XX车主邹某为了处理需一次性记12分的超速交通违章,事先电话联系了杜某,并约定以2600元的价格从杜某手中购买他人驾驶证12分用于处理该违章。杜某通过他人联系到郭某,郭某愿意以1800元的价格代为他人处理交通违章。1月27日上午11时许,违法行为人邹某、郭某、杜某到执法服务大厅处理车辆交通违章,因电脑系统故障,未能处理。当日下午16时许,三人再次来到大厅处理该违章时,被机智的值班民警识破,并移交新城派出所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邹某、杜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违法行为人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郭爱芹韩冰)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2.02.20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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