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县首例污染环境罪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09.03.2016  12:25
摘要 租用偏僻院落私建厂房,熔炼危险废物谋取非法利益破坏环境,日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及曹某等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濉溪县公安局移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濉溪县首例污染环境罪案。

   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租用偏僻院落私建厂房,熔炼危险废物谋取非法利益破坏环境,日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及曹某等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濉溪县公安局移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也是濉溪县首例污染环境罪案。

  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与曹氏兄弟二人租用濉溪县南部某小学废弃院落,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且无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建设熔铅厂,用于熔炼《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

  2015年2月熔铅厂建成后,犯罪嫌疑人徐某、曹某找到犯罪嫌疑人卢某提供技术支持,将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煤炭等物品按照比例放置熔炉内提炼铅锭,以出卖铅锭牟利。但是废铅酸蓄电池含有硫酸、铅、砷等多种有毒物质,是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熔炼过程中随意排放的废气、废水会污染自然环境,因而需要专业、安全的回收及处置。

  2015年3月26日,接到群众举报后,濉溪县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对该厂进行查处,检查发现熔铅厂内非法存放大量的废旧铅酸电池及已提炼出的铅锭等危险废物,后经勘查该厂内存放的铅酸蓄电池26余吨,已经提炼的铅锭8吨。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王陈陈 张文峰 李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