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法院和谐执结一起案件
28.04.2016 22:1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对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执行中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近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和谐执结一起案件,有力保障了当地私营企业的发展活力。
李某与朱某均从事服装加工行业,经朋友介绍,朱某从李某处购买一批服装加工机械,当时朱某未付清款项。李某遂诉至法院,2013年7月5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朱某偿还拖欠的货款10000元。因朱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朱某现经营一家小型加工企业,给当地提供就业岗位八十余个。同时,法院还有五件朱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正在执行中。如果对朱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将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可能使企业陷入困境,不仅无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而且会使部分工人失去就业机会。为了实现企业发展、维护当事人权益、保障就业三方共赢的社会效果,执行法官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使其认识到只有被执行人的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给付的和解协议,朱某现已主动缴纳第一期款项。
该院在执法办案中,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出发点,慎用强制措施,保存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了社会利益最大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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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