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30.06.2018  16:56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6月30日讯(记者:吴晶晶)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如何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出了20条具体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改进知事识人的方式,通过工作调研、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述职述廉述德等渠道,全面掌握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的真实表现,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运行情况备案、调整配备预案“三案”精准管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识别干部。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巡视巡察、环保督查、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干部,对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漂浮、热衷搞花拳绣腿,消极懈怠、萎靡不振,不愿负责、不敢碰硬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综合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坚决处理、果断调整。

  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客观条件、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推进平时考核,经常性、动态化掌握干部日常表现情况,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