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公款潜逃半年 隐姓埋名混成另一公司副总

24.03.2015  17:18

为偿还百万元高利贷,30岁男子吴某利用担任分公司负责人之便,两年内先后挪用了公司40余万元资金,之后带着妻儿隐姓埋名不知所踪。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历时半年终于找到吴某,他竟又在另一公司担任要职。

公司负责人“失联”

去年6月,合肥某公司负责人来到瑶海公安经侦大队报案,称近期公司盘点业务账目,意外发现近两年来共有40余万元的资金不知去向,初步怀疑是庐江分公司负责人吴某所为,希望警方介入调查。

随后警方初步查明,吴某于2012年年初进入该公司,由于能力强,很快就由业务员提升为分公司负责人。吴某担任负责人后,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6月,利用多种隐蔽的方式,先后从公司挪用了40余万元的资金。

2014年9月,就当民警对吴某展开进一步调查的时候,吴某突然从公司辞职,且带着妻儿不知所踪,换了住处和手机,断绝了和包括父母等其他亲人在内的一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