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工作站设立
14.10.2016 19:3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经济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援助手续繁杂、费时费力的弊端,让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地获得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援助,经潘集区司法局和潘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商,设立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工作站,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拟代法律文书、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和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和信息等,该工作站设立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淮南市潘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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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6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