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关注政府部门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使用中存在的损失浪费和违法违规问题

12.11.2015  19:08

 

审计中发现,大部分政府部门存在历年滚存资金结余,尤其是承担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的部门、教育部门以及涉农资金管理部门等,因主管项目多、部分项目时间跨度长,历年滚存结余资金量很大,其中较大部分结余资金经过多年滚存,已无法理清最初预算用途,导致该部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缺乏监管,易发生挪用等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应引起关注。

一、形成原因

目前,各部门账面结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于项目时间跨度较长、无法在当年支付完毕形成的指标结余,常见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各类专项资金。这部分资金结余由于有明确的用途,且在以后年度使用时仍需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风险较小。二是预算编制不准确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预算安排资金量超出实际资金需求导致的预算资金结余,这部分结余仍以指标形式存在,但已无法按原预算口径使用。三是财政预算实施系统管理之前形成的结余,不在指标结余中体现,已完全脱离预算监管范围。后两类结余由于使用时审核较为宽松,为部分单位违规使用资金提供了方便。

二、对策分析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中对资金需求的合理测算,严禁虚报项目、虚增规模套取财政资金。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力度,严禁指标串用、混用等改变预算资金用途行为。三是加强会计核算,做到预算执行和会计科目使用的一一对应,严禁乱用会计科目、掩盖预算资金真实用途。四是对各部门超过实际资金需求的预算指标予以削减,对下一年确需使用的于下一年重新下达或结转下年使用。五是做好对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县财政局可要求各部门对目前账面反映的历年结余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明确用途的结余资金仍按原口径使用,对无法明确资金用途的结余资金予以冻结,在下一年预算安排时削减其他项目支出,优先支出该部分结余资金,杜绝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