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首例环保公诉“官告民”开审 未当庭宣判
01.09.2014 18:46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常州一化工企业为节约成本,将300多吨危险废水运到滁州多地偏僻处偷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经滁州警方侦查,环保部门配合,最终将这个制造并倾倒危废的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8月28日上午,此案在南谯区法院开审。据悉,这是滁州市首例环保公诉“官告民”案件。
开庭当天,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庭。在庭审过程中,多名被告在陈述中都表示积极配合调查,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同时,肇事企业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也通过代表律师,当庭悔过。另据了解,肇事企业曾在去年9月26日就向滁州市相关机构支付了100万赔偿金。代理律师认为,这表示了肇事企业的态度和表现。希望借此向法庭要求,减轻或免除相关处罚。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滁州市对于企业环境污染案件以前一般都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处理,比如责令整改、罚款、停产等。由于此案件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节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后,案情严重,被省环保厅列为5起非法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重点案件之一。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该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是滁州首例环保公诉“官告民”。
据介绍,该企业倾倒危废水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吨以上,而且致使开发区西曹村的大片水稻死亡,喝了污水的鱼苗、家禽也无一幸免。这些按照在2013年6月出台的两高解释中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有14种,该企业涉及了第二条和第七条。而且该企业行为已造成财产损失近200万元,根据解释也视作后果特别严重的重大污染事件。
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众多,本案在当天庭审中并未宣判。(滁州在线•皖东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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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4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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