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男子用捡来逃犯身份证上网百余次 被拘留10天

27.06.2014  09:51
核心提示: 原来,2013年10月份的一天,小进在滁州溜达时,无意中捡到了一张身份证,名字叫小锋,小进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出于好奇,小进还是把这张身份证装进了衣兜里。在以后的日子里,小进用这张身份证住宿、上网116次。当时,这张身份证的主人小锋还没有“出事”,所以,小进使用他的身份证也就没有出什么纰漏。

用捡来的身份证上网,谁知竟然是逃犯的身份证。6月26日上午,21岁的小进因冒用身份证上网,被关进天长市拘留所时,他摇着头说:“唉,我用了116次,什么事也没得,第117次,却闯祸了!”。

6月25日17时17分,天长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网上在逃人员小锋正在某网吧117号机子上上网,请立即派人抓捕。民警立即携带手枪赶到那家网吧,控制了网吧的进出口后,民警直奔117号机而去。可是,经辨认和核查,在117号机子上上网的男青年并不是24岁的网上逃犯小锋,而是21岁的小进。民警随即将小进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原来,2013年10月份的一天,小进在滁州溜达时,无意中捡到了一张身份证,名字叫小锋,小进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出于好奇,小进还是把这张身份证装进了衣兜里。在以后的日子里,小进用这张身份证住宿、上网116次。当时,这张身份证的主人小锋还没有“出事”,所以,小进使用他的身份证也就没有出什么纰漏。今年6月13日,小锋因涉嫌盗窃被某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6月25日,小进再次使用小锋的身份证时,天长警方及时掌握了这一信息,立即指令荷枪实弹的民警前往抓捕,结果,闹了个不大不小的误会。

弄清真相后,天长市公安局认为小进冒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小进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刘振 许开踟 市场星报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