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男子因在赌博中借钱 大冬天竟被赶入水库“游泳”

22.09.2015  09:58

男子因在赌博中借了钱,竟被逼着在大冬天脱衣下到水库中“游泳”。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李某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殴打情节,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2年11月份,王某某、蒋某、金某(均已判决)等人为索取古某某因赌博从三人处借的款,将古某某挟持至滁州市琅琊山蓄能电站附近山上、滁州市琅琊山公墓、滁州市凤凰坝水库等地。李某某与王某某通电话时得知此事,赶到蓄能电站附近山上,对古某某实施了殴打。随后,在滁州市凤凰坝水库,李某某强迫古某某脱去衣服,将古某某赶至水库水中。后古某某因家人报警被民警解救。其后,李某某在朋友陪同下到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投案。

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李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出狱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因李某某主动投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未被法院认定为自首,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胡婷婷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