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生日招待不周 同学聚众斗殴

14.07.2014  19:24

  同学生日欢聚一堂,却因寿星招待不周而变成聚众斗殴。去年10月3日下午,女学生张某(另案处理)过生日,邀请了高中同学王某、初中同学刘某等到KTV唱歌庆生。当刘某带3名朋友赶到时,张某正和王某玩得起劲,对刘某不够热情,刘某感觉很没面子,便带朋友离开。随后,他不断发短信辱骂张某,并与张某、刘某相约斗殴。于是,双方十五六个人到达凤凰坝“决斗”,期间王某用匕首将对方一人捅伤。

  日前,王某、刘某以聚众斗殴罪被琅琊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