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5.05.2014  18:04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日前,滁州市委、市政府转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衔接机制建设以及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等内容提出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巩固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培育发展重点行业与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社会化水平,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与人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的“两员互聘”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信息反馈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预防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安排人民调解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深化“平安滁州”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指导,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扩大宣传,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