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四风”整治和反腐倡廉工作

20.07.2015  13:41

  记者从7月17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6月份,全市组织45个检查组,针对“四风”问题开展检查237次,查处违规问题25个,处理4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问题33起、56人。

  反腐败取得新战果。1至6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83件(次),初核451件(次),立案275件(次),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件;处分23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8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5人。各县(市、区)纪委也查处了一批“小官大贪”和基层腐败窝案串案。

  深入开展巡查。自今年4月起,先后对定远县定城镇、炉桥镇,凤阳县府城镇、大庙镇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开展巡查。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问题545人次,受理信访举报件195件,发现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86件。

  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通“一端一微一平台”,举办廉政书画展、首期《清风大讲堂》暨开课仪式;编印《滁州市典型腐败案例剖析读本》,制作廉政微电影。1至6月份,全市共有4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主讲廉政党课,在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刊发稿件信息等400余篇。

  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制定滁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落实主体责任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约谈三个办法。组织对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估;组织4个县(市)和市直单位进行述廉述责、评议测评,开展抽查。对发生系统性、行业性腐败窝案串案的3个地方和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全年6类34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到全市各级各部门。(滁州网·滁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