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环保局提升行政审批新效能

21.02.2017  22:40

滁州市环保局始终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坚持简便快捷、主动服务、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2017年第1个月,累计办结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事项29件,其中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凤阳玻璃700t/a超白浮法玻璃、开发区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皖农凤阳县小岗村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维莱轨道装备、友捷包装材料BOPP胶带等亿元以上项目17个,总投资280亿元,顺利实现环保行政审批开门红。

一是简流程,强服务。进一步简化前置审批要件,创新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等实施并联审批,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简化程序、及时勘察现场、按时办结。对企业设立联审中涉及环保前置审批的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高效审批,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二是提效能,建机制。行审科坚持开展微笑服务,对前来咨询和办事的服务对象都能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建立专人负责、上门指导、定期协调、全程服务四大项目服务制度,从环评资料收集环节、环评文件编制环节、技术审查环节、环评审批环节,全过程开辟绿色通道,全过程跟踪服务,“零时限”完成了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等一批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

三是把好关,严准入。在加强服务的同时,立足自身工作职责,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约束,以区域限批、负面清单为手段,建立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环境质量联动挂钩机制,不断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严格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倒逼高污染企业、环保违规企业的淘汰退出,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加快产品更新,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以及落后产能的项目,做到“守土有责”,一律不予审批,使环评“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作用得到切实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