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反馈意见会
2016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省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对滁州市进行环境保护全面督察。2月21日,滁州市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会。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滁州市反馈环境保护督查意见。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张祥安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
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韦伟指出,近年来,滁州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主要环境质量指标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总体稳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还存着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待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艰巨,环境违法现象仍然存在,规划落实不到位,项目布局不合理,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等六个方面问题。
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韦伟提出整改意见:滁州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自觉将绿色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问责,推进部门联动,真正形成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要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监管,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
张祥安在表态发言时指出,滁州市将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此次督察成果,并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融入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工作的各个方面,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督察成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督察成果,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滁州贡献。一是坚决以“严”的精神强化督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全程过问,紧紧抓牢。二是以“实”的作风逐项做好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将分类建立台账,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并按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整改方案。市里要统筹全盘抓整改,县里要主动认领抓整改,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抓整改。整改实行销号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要以“铁”的纪律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跟踪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回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将每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督察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以“硬”的举措将工作推向新台阶。以此次环境督察为契机,自觉把落实督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作为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妥善化解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有效破解各类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