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法院庭审走进清流监狱

09.11.2015  16:06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3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陈彦带着书记员来到滁州市清流监狱,在监狱会见室里仅凭一张写字桌、一把座椅布置成简单的临时审判法庭,陈彦法官全程站立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来本案被告张某因犯污染环境罪现在清流监狱中服刑。服刑前,因与原告李某的买卖关系拖欠货款近40万元。原告苦于被告服刑无法催收到期货款,遂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被告张某对原告起诉事实及所举证据均无异议,但表示鉴于自己仍在狱中服刑待服刑期满归还欠款。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被告张某一年后服刑期满归还欠款及利息。

  近年来,南谯法院本着便民利民的诉讼原则,不断探索为民司法的新途径、新方法,主动走出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一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服务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