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下发联合攻坚方案

15.07.2015  11:31

7月6日,滁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滁州市《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

 

方案明确了滁州市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目标任务,制定了开展联合攻坚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市领导包保责任制和市民委委员单位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对定远县池河池阳、定远县定城镇、明光市明南办事处横山、凤阳县红心镇梅市四个困难民族村分别由市委副书记许继、市人大副主任秦钢昌、市政府副市长陆峰和市政协副主席孙敏民分别包保一个民族村;同时,市交通局、市规建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民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实行每三个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一个民族村。

 

二是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各级扶贫部门将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困难民族村作为支持重点,全部安排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到2020年全部完成整村推进工程。

 

三是加强规划引领。着眼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在编制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将困难民族村的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安排少数民族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困难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各级财政设立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困难民族村。

 

五是持续开展“民族一家亲”爱心行动。继续资助贫困民族村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就学、对少数民族群众实施大病医疗救助,防止贫困代际传递。

 

六是实施少数民族农村实用人才“千百培训计划”。每个困难民族村每年培训不少于50人,努力培养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少数民族农民骨干队伍,为困难民族村发展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力争每个民族村都有1-2种上规模、带动性强的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方案要求,市民委委单位在今年7月底前将具体帮扶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辖民族村的县市区在今年7月底前将帮扶民族村的名单和具体帮扶方案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长。每2年年初各地和市民委委员单位将年度计划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单位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对2年内帮扶工作未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