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亳州、宿州、滁州、安庆等市落实联合攻坚行动

14.07.2015  11:44

合肥市制定了《关于落实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的实施方案》,根据全市民族村发展现状,确定农民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县区平均水平的9个民族村作为25个市民委委员单位重点对口帮扶村。要求委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及可调动的资源,帮助民族村制定发展规划,不断改善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亳州市制定了《关于开展民族乡村“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根据民族村发展实际和市民委委员单位职能,确定18家市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19个民族村。要求委员单位深入调研,结合民族村和本单位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的力度,帮助困难民族村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为民族村办一至二件实事。

 

宿州市制定了《“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帮扶民族村实施方案》,确定马良回族村为帮扶民族村。宿州市根据民族村发展实际和市民委委员单位职能,帮助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主要是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全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做活“三产”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在7月份召开的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25个市民委委员单位签订了2015年帮扶项目责任书,其中马良回族村的基础设施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环境绿化项目、医务室建设项目、脱贫项目等由6家委员单位承诺实施。

 

滁州市制定了《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根据民族村发展实际和市民委委员单位职能,确定4名市领导和12家市民委委员单位对口帮扶4个发展相对滞后的困难民族村。要求委员单位集中资源,帮助民族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的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安庆市根据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的方案》的精神,确定大观区海口镇保婴民族村为帮扶民族村。安庆市根据民族村发展实际和市民委委员单位职能,帮助制定了帮扶方案,主要是加强规划引领,将保婴民族村纳入全市“十三五”扶贫攻坚帮扶名单,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保婴民族村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发展特色产业,优先发展水产养殖、牛羊养殖、瓜蒌种植,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