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5.12.2014 11:2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当日,滁州学院组织开展横幅签字宣传活动,以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全国人大最新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我国国家宪法日。
当天中午,该校数百名师生聚集在新老食堂门口,纷纷在“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庆祝我国第一个宪法日”的横幅上签字、留言。不少同学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认识到,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当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在实际生活中牢固树立“尊法”、“守法”的观念,并落实在行动中。
据悉,该校将以“宪法日”为契机,继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和落实依校章校规治校、依法治校的理念和行动。(刘振思 特约通讯员:张晶晶)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5.12.20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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