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夫妻两地缴存公积金可共同划扣还贷

16.12.2014  12:50

在滁城工作的小李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妻子在来安工作,房贷用小李一个人的公积金按月划扣来还贷,但差几百元的缺口,妻子的公积金却无法代扣,小李只能每月跑银行还不足的部分。夫妻公积金不在市内同一县、市、区不能统一划扣的尴尬将改变。滁州在线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起,夫妻双方只要在滁州市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可统一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

为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自2010年起,滁州市公积金中心就开始推广职工委托按月划转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每月将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按月划转至借款人还贷账户内,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便捷,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成为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首选方式。但由于系统设计问题,夫妻不在同一地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考虑到职工实际需求,滁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市公积金中心近期升级了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经过11月份的测试,解决了服务双方同时划扣还贷的问题。从12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划扣还贷业务,即夫妻双方只要在滁州市范围内包括市直、两区及各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在公积金缴存地或者贷款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这一新措施解决了夫妻不在同一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无法共同按月划扣还贷问题。

据介绍,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还款存折、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或任一管理部办理按月划转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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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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